星星在黑夜裡之所以能被看見,是因為它們奮力的眨眼,眨得越大力,越容易被人注意。但倘若我們的生命是這些繁星,我們是不是不該只在黑夜中閃爍?
今年夏天,再次收到台灣癌症基金會所舉辦的抗癌鬥士參選訊息,過去的三年來都有收到,但是前兩年因為找不到參加的理由所以都婉拒掉了,但今年的理由卻找到了。(謝謝評審老師們的肯定,讓我得到這獎項。)
「如果能夠有機會順利選上,何不是一個很好的平台來宣導惡性骨肉癌?有機會讓更多的家長知道這個好發在青少年的罕見疾病,或許就有機會再讓一個生命可以避免掉延誤就醫。」
在填寫資料的自傳裡,問到了假設獲獎了,後來的我們想做些什麼事情?不知道為什麼,毫不猶豫地就寫下了我會繼續用繪畫來去生命影響生命,不管有沒有得獎,我都會繼續這樣做下去。就如同上個月初和義守大學的資源教室以及籃球校隊合作,開設了一個名為《義術創作籃圖》的工作坊,藉由繪畫的過程讓學生們有機會建立信心以及同儕關係,更期盼透過自己本身的經歷,去讓資源教室的學生明白每個人的生命不可能完美無缺。
前幾年,自己常常會在無數夜晚的拚命掙扎,常常會在負面情緒籠罩的黑夜中,即使已經精疲力盡,仍然想要想盡辦法被人看見,於是無形中容易給了自己太多壓力。當別人沒看見自己的努力時會有點難過,甚至會有點想放棄,卻忘了其實自己不也常在黑夜中,不常抬頭仰望,即便仰望了,也常常只專注在那顆特別閃爍的北極星,但其實周圍的星群,也是很努力地閃耀著。
後來,我在自己的信仰中找到了解答,身邊的基督徒好友告訴我,我們所做的一切應該是要榮耀上帝,這個世界努力本來就不一定會成功,只是獲得了一張成功的門票而已。於是我開始改變了想法,決定只跟著自己的心去走,做對的事,做這些事情不再想著是為了掌聲,就算沒有掌聲,也要持續的做。就如同黑夜中的繁星,也從來不是為了能夠獲得你的仰首,他們只是在做好自己的事情而已,即便全世界都沒人看見,也不會停止閃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