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癌鬥士真正的意義

今年暑假,我收到了台灣癌症基金會的邀請,參加他們基金會今年度的十大抗癌鬥士選拔賽,後來也幸運的選上,透過出版社編輯筆下的文字,將我與其他九位本屆的得獎者,一起將我們的生命故事傳遞出去,影響更多故事。

十二月中的頒獎典禮,我在頒獎台上,謝謝我的家人朋友、謝謝臺北榮民總醫院陳威明副院長所帶領的骨肉癌治療團隊,謝謝93病房所有照顧過我的護理人員們,以及這八年來總是願意相信我、支持我、幫助我寫下一篇又一篇新里程碑的所有人,像是現在的我是東華大學藝設系碩士班學生的身份,正是因為我們的趙校長的願意,願意給予每個想念書的孩子機會,讓我們能夠不用因疾病的關係,而遭到夢想受限。一路走來要感謝的人真的太多太多,然而,這一切榮耀都歸給於上帝。

拿回獎座,端詳上方所刻印的四個「抗癌鬥士」大字,我不禁開始思考,這四個字的真正意義。

抗癌鬥士,是這八年來許多人給予我的抬頭與稱讚,但我總認為,這背後真正的意義是「因為癌症而知道要好好過生活的人」。許多人將我的成就歸類在因為我罹患了疾病,但我更想透過這個獎項跟世人宣布的是,我因為疾病的關係,在二十歲時就懂得生命的最大意義是好好生活、是把握當下、是勇於追求自己的夢想,才有了現在的成就。

現在的我,就只是一個認真過生活的人。

還沒生病以前的我,總是將工作與金錢擺在第一,在自己喜歡與想做的事情面前,總是將喜歡的擺在第二,可是在生病以後,我發現我懷念的不是賺了多少錢,和別人侃侃而談分享的反而是那些和朋友家人出去的曾經,還有那些我做著我所喜歡的事時,所獲得的成就感與自信。於是生病以後,我決定先做我喜歡的事,跟喜歡的朋友出門,將那些我喜歡的擺滿我的生活,而不是將時間浪費在自己不喜歡的事或不喜歡的人身上。

那天的頒獎後採訪,編輯問我有什麼話想要對正在抗癌或是正面臨低潮的人說?我回答著過去我總掛在嘴邊的話「可以認命,但不可以認輸。」我們都應該做一個好好過生活的人,那不僅是抗癌鬥士正在做的事,也應是所有人都該做的事。